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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山东科技大学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招考须知) [打印本页]

作者: guozonghui888    时间: 2018-1-30 11:39
标题: 山东科技大学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招考须知)
山东科技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山东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四条 本章程适用于2018年山东科技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五条 学校全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六条 学校代码:10424。
  第七条 办学层次及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第八条 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学校名称:山东科技大学。
  第九条 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主校区在青岛。
  第十条 就学地点: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在青岛校区就读。
  第十一条 学校简介:
  山东科技大学建校于1951年,现已发展成为一所工科优势突出,行业特色鲜明,工学、理学、管理学、文学、法学、经济学、艺术学等多学科相互渗透、协调发展的省属重点大学。学校是山东省重点建设的应用基础型人才培养特色名校,山东省人民政府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共建高校。
  学校在青岛、泰安、济南三地办学,总占地面积243万平方米(3640余亩),建筑面积145万平方米。设有19个学院、9个教学系(部)、4个科研机构和1个独立学院。有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4个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4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31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8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84个本科专业。现有在校生4万余人,其中博士、硕士研究生5400余人。
  学校有国家级特色专业7个,国家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1个,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1个,国家级精品视频公开课3门,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3门,国家级精品课程4门,国家级双语教学示范课程1门,国家级教学团队1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3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国家级工程实践教育中心1个,国家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1个。学校是国家“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和“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实施高校。近年来学校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4项,省级教学成果奖70余项。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二条 学校成立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艺术类专业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纪委(监察处)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第四章 招生计划与考试
  第十五条 招生计划:
  艺术类各专业计划以省教育厅公布为准。
  第十六条 报名:
  凡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份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确定的报考条件并具有一定的艺术基础和技能的考生均可报考。
  第十七条 考试:
  1.专业课考试:
  美术类使用各省的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外省的音乐学考生,使用所在省的音乐学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山东省音乐学考生,根据教育厅统一要求,需要参加我校组织的音乐学专业测试。
  2.文化课考试:
  考生在所在省份办理报考类别和文化考试报名手续,参加所在省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课考试。
  第五章 录取和资格复查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1.山东省音乐学专业的考生,执行山东省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对于进档考生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山东省美术类专业的考生,按专业大类实行平行志愿,按综合分投档。综合分折算办法分别为:美术类专业按专业成绩占70%,文化成绩占30%,折算形成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750/300*70%+文化成绩*30%)。对于进档考生按照综合分确定录取专业,若综合分相同,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外省的艺术类(含美术、音乐)考生,使用所在省的艺术类统考成绩,按照所在省份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实施办法,在投档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若专业课成绩相同,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对于文理兼招的艺术类专业,该专业录取时根据录取原则按文、理科招生计划分别排序录取。
  第十九条 对考生的身体健康要求,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凡考生体检符合“学校可以不予录取”条款的,学校按“不予录取”执行。
  第二十条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省级招生查询网站,学校招生网站,录取通知书等。
  第二十一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六章 其他
  第二十二条 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及家长谨防上当。
  第二十三条 收费标准:
  按照山东省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收取学费。
  第二十四条 退学学费规定:
  退费规定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鲁政办发【2008】65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本章程规定的内容如果与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不一致,则按教育部及生源省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2-86057077
  招生监督电话:0532-86057195
  学校网址:http://www.sdust.edu.cn
  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sdust.edu.cn
  邮箱地址:zsb@sdust.edu.cn
  通信地址: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前湾港路579号山东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年艺术类专业招考须知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办学历史悠久,并校于1956年,是全国著名的土木、建筑“老八校”之一,原冶金工业部重点大学,是国务院首批批准具有博士、硕士和学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现为“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项目”和“中西部高校基础能力建设工程”实施院校、陕西省重点建设的高水平大学、陕西省和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共建高校。学校设立有研究生院,拥有国家级重点学科3个、一级学科博士点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30个、博士后流动站7个、一级学科硕士点24个、二级学科硕士点94个。
  一、招生地区
  1.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专业:学校2018年在河南、河北、湖南、湖北、江苏等5个省份使用校考成绩为依据录取,其他拟招生省(市、自治区)以统(联)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学校2018年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拟招生省(市、自治区)以统(联)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类别
学制
计划
备注
设计学类(含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设计、艺术与科技)
美术类
四年
280人

美术学类(含雕塑、摄影、绘画)
美术类
四年
110人

广播电视编导
编导类
四年
30人

戏剧影视文学
编导类
四年
30人

  注:各省(市、自治区)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办公布的计划为准。
  三、报考条件
  1.符合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的报名条件。
  2.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统考或联考)范围内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参加统(联)考且取得统(联)考合格证,并符合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规定,方可报考。
  3.2018年设计学类、美术学类专业只在河南、河北、湖南、湖北、江苏等5个省份组织专业课校考,其他拟招生省(市、自治区)以统(联)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
  4.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以拟招生省(市、自治区)统(联)考成绩为依据进行录取,不再组织专业课校考。
  四、考试须知
  1.考试科目:素描、色彩两门,每门150分,满分300分。
  2.考试内容:素描、色彩均为静物,纸张8k,时间均为180分钟。
  3.考生须按各考点的报名和考试程序进行报名并参加校考。
  4.校考成绩对美术学类和设计学类两个大类均适用。
  5.成绩查询:考生请于2018年4月15日前登陆学校本科招生信息网:http://zhaosheng.xauat.edu.cn查询本人成绩。成绩合格者可在线打印合格证,学校不再统一邮寄。
  五、考点安排
序号
考点
报名及考试地点
报名日期
考试日期
报名方式
01
河南·郑州
郑州市106中学(东校区)
1月11日-15日
  1月19日
考点网报
02
江苏·徐州
江苏师范大学
1月18日-21日
1月25日
考点网报
03
湖南·长沙
湖南师范大学
1月28日-2月2日
2月6日
考点网报
04
湖北·武汉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2月4日-5日
3月4日
考点网报
05
河北·石家庄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3月1日-5日
3月9日
考点网报
  1.学校2018年在河北、河南、湖北、湖南、江苏等5个省份设置美术类校考考点。
  2.设立考点省份的考生,只能在本省考点参加校考,在其他考点参加校考者,成绩视为无效。
  3.所有校考考点只接收考点所在省份的考生报名考试,均不接收其他省份的考生报名考试,否则成绩无效。
  六、录取原则
  1.设计学类、美术学类的录取原则:
  (1)生源所在地为陕西省的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第二批次本科线的70%且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美术类统考成绩择优录取。
  (2)生源所在地非陕西省的考生,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其专业志愿顺序和综合成绩择优录取。
  使用专业校考成绩录取省份,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校考成绩×40%。
  使用专业统(联)考成绩录取省份,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60% + 统(联)考成绩×40%。
  2.广播电视编导、戏剧影视文学专业的录取原则:符合投档条件,学校按专业志愿顺序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统(联)考专业成绩较高的考生。
  3.最终录取原则依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18年本科招生章程》,本原则若与上级部门有关政策相抵触,以上级部门有关政策最新规定为准。
  七、其他事项
  1.学校学费及住宿费标准按陕西省物价部门的规定执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1000元/学年,其他艺术类专业9000元/学年;住宿费800-1200元/学年。若有变动以物价部门最新批复标准执行。
  2.学校美术类专业按大类录取,进校后采用分流培养模式,具体分流方案以学院公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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