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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招聘公告 [打印本页]

作者: sulee    时间: 2016-12-14 19:50
标题: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人才强校”战略,不断优化队伍结构、增强队伍活力,持续推动学校人才培养、学科建设等各项工作的综合发展,学校现面向海内外诚聘优秀人才来校工作。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身心健康;
  (二)在国外知名高校或国内重点高校、科研院所博士毕业并获得相应学位。第一学历应为全日制统招本科,本科、硕士和博士专业相同或相近;
  (三)年龄原则上不超过32周岁,博士后出站人员不超过35周岁;
  (四)符合招聘岗位要求,能胜任相关课程讲授工作,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一定的科研成果;
  (五)具有优良的外语水平,能进行国际学术交流。
  二、应聘类别
  (一)教师
  1.招聘学科及岗位
  理、工、文、经、管、艺等学科,具体岗位详见附件。
  2.相关待遇
  纳入学校事业编制管理,工资、津贴、保险、福利等待遇参照国家和陕西省事业单位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执行。安家费及购房补贴5-10万元,工作启动费3-8万元(视学术背景及成果确定,成果突出者另行商议)。
  (二)师资博士后
  1.招收一级学科
  土木工程、建筑学、环境科学与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城乡规划学、风景园林学、管理科学与工程。
  2.相关待遇
  (1)师资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校内待遇由基本工资、博士后津贴、科研经费三部分组成。师资博士后的工资由学校按国人部发(2006)89号文件标准发放;津贴标准为进站第一年全年40000元,第二年考核优秀42000元,考核合格40000元;科研经费每年20000元。培养期满,达到留校任教条件并与学校签订工作协议的师资博士后,一次性奖励40000元。
  同时,师资博士后享受陕西省生活补助每人每年10000元;可申报国家、陕西省博士后科研项目;在站期间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省上配套基金到款金额一半比例的配套经费。
  (2)师资博士后住房
  学校为师资博士后提供配家具、家电等生活设施的博士后公寓,公寓的入住、使用等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大学博士后公寓管理措施》(西建大〔2008〕281号)文件执行。
  三、应聘流程
  (一)应聘人员填写《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师岗位申请表》,并发送至邮箱xauatzhaopin@163.com,邮件名称格式应为“应聘学院—应聘类别-应聘教研室(系、所)—姓名”,格式不符合要求者,不予接收。纸质简历材料恕不接收(参加现场招聘会的除外)。
  (二)学校将符合基本条件人员的申请表返到相关院(系),由院(系)进行筛选,并对有意向人员应聘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对通过审查的人员进行心理测试,对通过测试的人员进行业务考察。业务考察后,院(系)须与拟聘人员约定具体岗位职责、目标,双方达成一致后,由用人单位填写考察意见,向学校推荐拟聘人选。
  (三)学校审核拟聘人选的相关材料,并对其进行综合面试,确定引进人员名单,定期在人事处网站上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且体检合格者,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手续。
  四、联系方法
  教师招聘:
  陈老师   吴老师   联系电话:029-82202083
  师资博士后招聘:
  庞老师   贺老师   联系电话:029-82202184
  传真:029-82202329
  邮箱:xauatzhaopin@163.com
  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路13号西安建筑科技大学人事处,邮编:71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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